本报北京12月31日讯 记者黄鑫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009年12月31日推出“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通告”专栏,首期发布了105家企业5923个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数据。
按照工信部《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将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需将不同油耗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样本报工信部备案,工信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告将为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我国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情况提供服务平台,为消费者购买低油耗汽车提供参考,对促进我国汽车产业节能减排和技术进步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