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是为即将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准备,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同时,会议继续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车船税法草案,审议任免铁道部部长的议案等。
在多个法案中,二次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无疑最受关注。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吸纳民意进行了“大修”,大幅度降低了车船税的税额幅度,其中排量在1.0升至2.0升之间降幅最大,这一排量区间也覆盖到大多数普通收入车主。
背景 一审稿中税负猛升引激烈抨击
乘用车是指核定载客9人或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在作说明时介绍,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型客车按360元至660元的税额幅度统一计征。201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车船税法草案一审稿将现行规定修改为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税额幅度为60元至5400元。有些常委会委员提出,车船税的税额幅度上调过大,给群众增加了负担,建议经更细致的测算后适当降低。此外,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公众也要求降低税额幅度。征求意见期间,中国人大网共收到近10万条意见,要求对草案进行修改、降低税负的有53137条,占54.62%。
亮点2.0升以下车型名义税负不会增加
经相关部门研究,草案二审稿提出的修改方案是:仍将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七档,但将2.0升及以下的税额幅度降低,具体是:
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保持不变,仍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张柏林说:“这样,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记者了解到,初次购车的工薪消费者,多集中购买排量在1.0L~2.0L之间的经济型车型,对税费最为敏感。
一审草案的大排量车最高征收额比现行标准增加三四千元,但在二审草案中,下调的幅度不大,主要就是为了抑制大排量车消费。4.0升以上的乘用车的税负没有降低也是这个原因。
张柏林指出,这样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基本持平。
删除“高耗能高污染”加税规定
草案初审稿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高耗能、高污染的车船可以加收车船税,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办法。张柏林说,一些常委会委员、专家、地方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车船税的减免是可以的,但不宜由国务院规定加收车船税,且对“高耗能、高污染”车船难以界定。“高能耗、高污染车船,应该严格禁止使用,不能用税赋来调节,不应鼓励用交税置换排污权”。为此,二审稿中删除了该规定。
其他规定
纳税证明是车检前提
车主定期检验车辆时应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缴纳车船税证明。
此前的草案一审稿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定期检验是对车辆性能的检验,是否纳税与检验是否合格没有直接关系,建议对草案的规定再作研究。有些社会公众对此也提出了意见。
相关部门经研究认为,交管部门有监管措施,数据较全,规定由其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检验手续时,为税务机关依法征收车船税做些协助工作,是可以的。据此,草案二审稿规定车检时应向交管部门提交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然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游艇拟按长度征税
二审稿规定,我国将按游艇长度为计税依据征收其车船税,税额幅度为每米400元至2000元。
草案一审稿规定,游艇的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审议中,有些常委会委员、专家提出,根据税收法定原则,车船税法应对游艇的税额幅度作出规定,具体适用税额可由国务院在法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鉴于游艇的长度与价值基本呈正相关关系,二审稿做了如上规定,同时,草案二审稿还授权国务院在法定税额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一叶知秋
本期主持 谢秋莲
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
去年10月,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导起草的车船税法草案一审稿公布,少有地在民间和立法机关引发一致讨伐,甚至有委员直斥有关部门“不能总想着从百姓口袋里掏钱”,媒体则纷纷批评其借节能减排之名提税,与中央最新的民富政策和民间的减税呼声不合。
草案二审稿吸取各方面意见,重新测算后对相关内容做了调整,对矛盾最尖锐的部分,即经济车型的税负做了较大幅度的让步,并删除了备受诟病的“高污染车高税负”的规定。但是,按二审稿这个方案,虽然立法机关说2.0升以下排量汽车名义税负不变,但实际变不变,还在于以后国务院的实施细则和部门规章,按下限,略有下降,按上限,则还是升了。根据财政和税务部门的心态揣测,最后恐怕还是会升。
升不是唯一问题,问题还在于,车船税法的立法目的至今不明。草案仍然坚持了调节社会分配和节能减排两个目的。业界和坊间普遍认为,车船税对减排没有太大效果,在减排方面,燃油税更有效。此外,一审草案中“警车、公车和部队的车免税”的规定,二审草案中有没有删除,还是个未知数。
这些问题不解决,对车船税法草案的质疑就还会继续。